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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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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原澳洋工业园)经二路3号

联系人:严总

电 话:180-2045-1616

传 真:0515-8788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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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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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

发布日期:2017-08-09 作者:江苏亚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点击:

江苏亚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再生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江苏亚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再生活性炭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万吨/年再生活性炭项目

项目建设地:盐城市阜宁县澳洋工业园经二路3号

项目概况: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各行业产品工艺、技术不断升级,活性炭使用量随之越来越大。全国每年使用后的废活性炭大约在2000多万吨左右,传统处理方法只能焚烧、填埋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

江苏亚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废活性炭为主要原料,经废活性炭预处理、废活性炭焙烧、再生活性炭后处理等工序进行活化再生。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再生活性炭的生产能力(企业不生产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类产品)。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亚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刘亚邦

联系电话:186620329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4号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国际软件园4幢7层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15-88288308

电子信箱:133593485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研究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建设项目依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2)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该项目的工程组成,确定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

(3)对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

(4)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的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对该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工程分析,对其环境影响区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2)开展公众调查;

(3)提出环保对策及措施。

3.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汇总、分析各种资料、数据,从环保角度确定2万吨/年再生活性炭项目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2万吨/年再生活性炭项目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2万吨/年再生活性炭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5729日至20158月11日。

 

 

 

 

二零一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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